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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层做信访】情为民所系:我为伤残农民工讨公道
发布时间:2017-11-14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  浏览次数:

   一位农民工打工受工伤,三根手指被切除,维权无门,生活绝望,癌症妻子两次想服农药自杀。他来到信访局哭诉,希望信访部门能够帮他讨回公道。我接待后了解了全部情况,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全身心投入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最终,我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倾心倾情为他维权,在历经曲折后,为他讨回了18万元伤残赔偿。

   李生是一名来宁务工的农民工,今年49岁,家住淮安市盱眙县,20092月进入某木材公司做仓库保管员。2015622日,李生在工作中受伤,随即被送往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右手三根手指被切除。后经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因工负伤七级。木材公司在支付信访人前期医药费用后就拒绝支付信访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李生的家庭十分贫困,妻子身患重病,这个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李生在南京的这份工作。可是他受伤后没有收入来源,而南京的生活支出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高,考虑到妻子重病尚需治疗,一家人今后还需要生活,李生只好早早结束治疗,回家养病,同时照顾妻子。经过休养,李生的伤势逐渐康复,他来到南京,找到某木材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木材公司对此避而不谈,并以他不能胜任原来工作为由,让他不用再来上班了。

   李生的家庭十分贫困,妻子在七年前查出患有直肠癌。他为了给妻子治病不仅花光了多年打工的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妻子后续治疗还要花不少钱,自己成了这个家庭唯一的收入主体。但这次因工受伤,让他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为李生失去了工作,没了收入来源,妻子也只能停用抗癌药品,外面的欠款也无法偿还,最困难的时候每天三餐都只能靠亲戚救济。妻子为了减轻家庭的困境,两次偷偷喝农药想自杀,李生一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在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通过老乡介绍,李生来到雨花台区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寻求援助。我听了李生的哭诉,对他的困境十分同情,在安抚李生的同时,立即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并启动农民工快速维权机制。随后,我协调公安派出所、街道司法所等机构,当天就为李生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我对李生承诺说,我曾在检察院工作10多年,我将运用法律武器为你维权,并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督办。你的事,我们信访局管到底!

   我开始详细了解这起信访事项的来龙去脉,掌握了该木材公司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多项违法用工情节。之后,我和援助律师7次到木材公司调查取证。木材公司负责人知道我们的来意后,态度恶劣,甚至进行人身威胁。我们不畏困难,顶住压力,最终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向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木材公司一次性支付李生183211.9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655.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5652.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13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150元、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125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50元、伙食补助费420元。”

   木材公司对裁决事项不服,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和援助律师就提出多份证据加以证明,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为李生争取其合法的权益。最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木材公司一次性支付受援人181111.9元,并在判决生效15日内为李生办理完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木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认定上诉人木材公司提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赔偿金,断了三根手指的李生泪流满面,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里,他跪地感谢。我赶紧扶起他,心里阵阵酸楚,但也有喜悦,当时的心情,难以言表。我们信访干部,为弱势群体,终于讨回了公道,伸张了正义!

   (文中李生系化名)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信访局 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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