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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信访局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9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承办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省委、省政府等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加大信访事项的化解力度,确保省以上交办的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检查、指导、协调各辖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带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了解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含编制及人员现状)

本局内设: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处、办信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查办处(复查复核处)、网络信访处。无所属单位。我局行政人员24人、行政附属2人,实有在职26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积极畅通信访渠道,注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创新,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顺利完成了全国、省、市“两会”,杭州G20峰会,省、市党代会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时期的信访应急保障任务,没有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突出问题,较好地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

1、优化服务环境,提升管理服务效力。修订完善了核心业务工作流程,对市信访矛盾调处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安排进驻部门人员在候访大厅集中办公,服务来访群众,提升服务质量,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年举办业务培训1320人次,提升基层网络社会治理和矛盾源头防范的能力水平。

2、注重创新实践,提升信访改革效力。一是建立访情预判制度,每月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实行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引导群众依法分类反映诉求,37个市直部门和7个辖市区出台了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编印成册。三是设立“两师”工作室,建立由50名律师和8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两师”人才库,安排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工作。四是运用手机信访APP,建立全市信访系统“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矩阵,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3、推进积案化解,提升攻坚化解效力。以信访积案化解为突破口,强化由“人走事了”向“案结事了”转变。从各辖市区遴选了十件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形成《信访典型案例汇编》印发各地学习借鉴。开展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一攻坚,一大批信访老户得以妥善化解和停诉息访,全市积案存量逐步减少。

4、注重协调联动,提升应急处置效力。强化市信访工作联席办职能,主动与市政法委、公安局、综治办、维稳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召开工作例会,对全市进京涉访扰序人员的劝返处置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联合通报,推动各地扎实开展工作。

5、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推进效力。注重将信访责任分解、压力外传,用“问责式”标准和要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年初,与各地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关于对信访问题突出镇(街道、开发区)实施重点整改和重点管理的办法》,把责任逐级传递和落实到未端。2016年,对少数信访矛盾突出的镇(街道、开发区)实施了重点管理。

6、强化作风建设,激发为民服务效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基层信访干部典型王根定事迹和“息访方程式”的经验做法,开展了“最美信访干部”和“双十佳”信访干部评选活动,开展“把来访群众当家人,践行‘三服务一维护’”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第二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0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80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9.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减少29.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809.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9.0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3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节能环保(类)支出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住房保障(类)支出4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万元,增长9.4%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8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8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5.9万元,占67.5%;项目支出263.3万元,占3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0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信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4.96万元,支出决算为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9.03万元,支出决算为75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类)4.5万元,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类)45.63万元。支出决算4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行政运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4.96万元,支出决算为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行政运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的61%,比上年决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运行费用下降;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保养、维修、油耗。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4%,比上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任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任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行学习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主要为接待同行学习。

市信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增加。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9个,参加会议1020人次。主要为召开维稳工作会议。

市信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132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4万元,比上年增加9.55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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